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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江西省历史沿革

江西省历史沿革

江西省历史沿革

江西开发的历史可以上溯到距今一万多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

江西境内有邗越(干越)、百濮,《荀子·劝学篇》注:“邗越古国名”。春秋战国时期,吴、越、楚三国分争江西

设三十六郡,江西属九江郡,置庐陵县、新淦县、南壄县。而江西作为明确的行政区域建制,则始于汉高帝初年。时设豫章郡(赣江原称豫章江),郡治南昌县,下辖18县。分别为南昌、庐陵、彭泽、鄱阳、馀汗、柴桑、赣、新淦、南城、宜春、雩都、艾、安平、海昏、历陵和建成等,分布地域为赣江、盱江、信江、修水、袁水沿岸,即与后来的江西省区大致相当。

武帝时,划全国为13个监察区,称13部州,江西属扬州刺史部。

汉献帝建安五年(200年),孙策分庐陵、雩都等县置庐陵郡。建安十五年(210年),孙权置彭泽郡(旋废)、鄱阳郡。嘉禾五年(236年),孙权置庐陵南部都尉,隶扬州。

西晋元康元年(291年),改设江州,其主体为江西地区原有郡县。隋时曾作行政区划调整,州的级别降与郡同,因而隋代的江西地区设有7郡24县。至唐时增加到8州37县,分别为洪州、饶州、虔州、吉州、江州、袁州、抚州和信州。

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划全国为10道监察区,江西属于江南道。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时,增为15道,属江南西道,其监察区下辖洪、饶、虔、吉、江、袁、抚、信8州,治洪州(南昌市)。

五代时期,江西地区先辖于吴后辖于南唐。在这个时期出现了相当于下等州的新的行政区划6州、4军、55县。交泰元年(958年),南唐中主决定建南都于洪州,并因此升洪州为南昌府。

宋代,在州之上改道为路,初设江南路,天禧四年(1020年),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路和江南西路,江西地区被置9州、4军、68县,其大部分隶属于江南西路,仍治洪州,另有一部分隶属于江南东路。

元朝,开始确立行中书省制度(简称行省)。江西行省辖区大于今江西省区。除包括了今江西绝大部分地区外(原江西东北地区隶属于江浙行省)和今广东省的大部分。江西行省下辖龙兴、吉安、南康、赣州、建昌、江州、南安、瑞州、袁州、临江、抚州、饶州、信州13路、南丰、铅山2直隶州以及48个县、16个县级州。

明朝,虽然基本上保留了元朝的省区建制,但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改路为府和改州为县。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辖南昌、瑞州、饶州、南康、九江、广信、抚州、建昌、吉安、袁州、临江、赣州、南安13府78县,地域基本等同如今的江西省区 。其时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为江西布政使司的最高行政机关,三司分别由中央直接节制,分权而治,互不统属。

代,改江西布政使司为江西省,行政区域基本承袭明建制。另在吉安府增设莲花、南昌府增设铜鼓、赣州府增设虔南等3个县级厅,同时升宁都县为省辖直隶州。巡抚成为全省最高行政长官,下设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管民政、财政与司法监察。

民国二年(1913年),江西分设赣东道、赣北道、赣西道、赣南道四道。 [189] 民国三年(1914年),江西省划分四道,豫章道、浔阳道、庐陵道、赣南道,共领81县。 [133]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从安徽划婺源县入江西省,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划回安徽省,1949年,再次划归江西省。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江西人民建立游击部队积极打击敌人。 [134] 先后在江西建立了大片革命根据地。其中著名的有赣西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包括宁冈、永新、莲花3县和吉安、安福、遂川与湖南酃县的一部分)、湘赣革命根据地、赣东北革命根据地(包括弋阳、横峰、贵溪、德兴、余江、万年、上饶、铅山等县,后发展为闽浙赣革命根据地)以及包括铜鼓、修水、万载、宜丰等县的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当时的中央革命根据地在赣南和闽西地区的21县(包括江西的瑞金、安远、信丰、广昌、石城、黎川、宁都、兴国、于都、会昌、寻乌等11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设在瑞金,故瑞金有红都之称。

1949年4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发起渡江战役,解放江西,江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