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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人口

黑龙江省人口

截至2022年末,黑龙江省人口出生率为3.34‰,死亡率为9.0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5‰。年末常住总人口3099万人,比上年减少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52万人,乡村人口104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2%,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0—14岁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9.3%,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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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自然资源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

黑龙江省水资源

黑龙江省地处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四大水系组成的黑龙江流域,主要河流有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牡丹江、呼兰河、蚂蚁河、倭肯河、通肯河、安邦河、挠力河、海浪河、呼玛河、额木尔河、讷谟尔河、汤旺河、拉林河、乌斯浑河、乌裕尔河、穆棱河等;主要湖泊有兴凯湖、镜泊湖、连环湖和五大连池4处较大湖泊及星罗棋布的泡沼。

黑龙江省流域面积在5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有1918条,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68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297.44亿立方米,扣除两者之间重复计算量173.14亿立方米,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810.3亿立方米,人均水量2160立方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黑龙江省年平均径流深为132.4毫米,折合水量为602.24亿立方米。全省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71.59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19.51亿立方米,山丘区与平原区重复计算量为11.85亿立方米,全省地下水资源量为279.25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重复计算量为125.69亿立方米,全省水资源总量为727.93亿立方米。全省总用水量为286.2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用水量171.82亿立方米,地下水用水量114.41亿立方米。

黑龙江省土地资源

截至2019年末,黑龙江省主要地类数据如下:

黑龙江省耕地总面积为2.579亿亩,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3%,约占全省国土调查总面积的37%,与“二调”数据相比,耕地增幅近8%。从耕地变化结构上看,黑龙江省水田面积增幅较大,达96%。

黑龙江省林地总面积3.243亿亩,占全国林地总面积近8%;草地总面积为1778.61万亩,约占全国草地总面积比例较小,不到1%;湿地总面积为5251.48万亩,约占全国湿地总面积15%。这三种地类占全省国土调查面积56%。

黑龙江省建设用地总量为2117.25万亩,国土开发强度约为3%。按照可比对标准进行归类统计分析,十年间,黑龙江省建设用地增加164.97万亩。

黑龙江省植物资源

黑龙江省连绵起伏的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老爷岭构成了全省以山林为主的自然景观,全省林地面积占整个土地面积的近一半。此外,还有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在这些复杂的地域中分布着2100余种的植物,其中具有经济价值的有1000余种。

这些植物资源按用途可分为药用植物、食用植物、野果植物、淀粉植物、油料植物、色素植物、芳香植物、蜜源植物、饲料植物、木材植物、树胶植物、树脂植物、纤维植物、环保植物、观赏植物、农药植物、蹂料植物等17大类。在木材植物中有全国十分珍贵的红松、黄菠萝、核桃揪、水曲柳、东北红豆杉等,黑龙江省林区每年都为国家生产大量的木材。食用植物是黑龙江省野生经济植物中分布较多、贮量较大的一类,其中以蕨菜、薇菜、老山芹等产量为最大。

黑龙江省动物资源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共476种,其中兽类88种、鸟类361种、爬行类16种、两栖类11种。属国家一级保护的兽类有东北虎、豹、紫貂、貂熊、梅花鹿5种,鸟类有丹顶鹤、大鸨、白獾、中华秋沙鸭等12种;属国家二级保护的兽类有马鹿、黑熊、棕熊、雪兔等11种,鸟类有大天鹅、花尾榛鸡、鸳鸯等56种。其中有许多都是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十分珍贵的野生动物,如东北虎、紫貂、梅花鹿、马鹿等。鸟类中久负盛名的“飞龙”即是分布在全省的花尾棒鸡。

黑龙江省林业资源

黑龙江省是中国最大的林业省份之一,天然林资源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脉及完达山。

黑龙江省林业经营总面积317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3。有林地面积2007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3.6%,森林面积、森林总蓄积和木材产量均居全国前列,是国家最重要的国有林区和最大的木材生产基地。森林树种达100余种,利用价值较高的有30余种。

黑龙江省矿产资源

截至2020年末,黑龙江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36种(含亚种),已开发利用的有61种。探明资源量的有88种,其中石油、天然气、钼矿、铜矿、石墨、高岭土、水泥用大理岩等矿产位居全国前十位。2020年,黑龙江省采矿业工业总产值1458.6亿元(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714.8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9081.3亿元)的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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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理环境

黑龙江省地理环境

黑龙江省位置境域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部,是中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省份,西起121°11′,东至135°05′,南起43°26′,北至53°33′,东西跨14个经度,南北跨10个纬度。面积47.3万平方千米(含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北部和东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边境线长2981.26千米,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陆路通往俄罗斯远东地区和欧洲大陆的重要通道,西部与南部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相邻,东部近日本海。

黑龙江省地形地貌

黑龙江省地貌特征为“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地势大致是西北、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西南部低,主要由山地、台地、平原和水面构成。西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大兴安岭山地,北部为西北—东南走向的小兴安岭山地,东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脉。兴安山地与东部山地的山前为台地,东北部为三江平原(包括兴凯湖平原),西部是松嫩平原。黑龙江省山地海拔高度大多在300—1000米之间,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58%;台地海拔高度在200—350米之间,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4%;平原海拔高度在50—200米之间,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8%。

黑龙江省气候特征

黑龙江省属于寒温带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省从南向北,依温度指标可分为中温带和寒温带。从东向西,依干燥度指标可分为湿润区、半湿润区和半干旱区。全省气候的主要特征是春季低温干旱,夏季温热多雨,秋季易涝早霜,冬季寒冷漫长,无霜期短,气候地域性差异大。黑龙江省的降水表现出明显的季风性特征。夏季受东南季风的影响,降水充沛,冬季在干冷西北风控制下,干燥少雨。

黑龙江省水系水文

黑龙江省境内江河湖泊众多,有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绥芬河四大水系,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2881条,总长度为9.21万千米。

黑龙江省境内有兴凯湖、镜泊湖、五大连池、莲花湖、连环湖、桃山湖、向阳湖等众多湖泊。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千米及以上湖泊253个,其中:淡水湖241个,咸水湖12个,水面总面积3037平方千米(不含跨国界湖泊境外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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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行政区划

黑龙江省行政区划

截至2022年10月,黑龙江省共辖12个地级市、1个地区行署;共有67个县(市),其中县级市21个;有891个乡镇,其中乡345个、镇546个;有314个街道。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驻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哈尔滨市

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黑龙江省省会,副省级市,中国省辖市陆地面积最大的特大城市,古称会宁府、上京、阿勒锦、滨江,素有“冰城”、“东方莫斯科”、“东方小巴黎”之称。总面积5.31万平方千米,下辖9区2市7县: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平房区、松北区、香坊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尚志市、五常市,依兰县、方正县、宾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延寿县。

齐齐哈尔市

位于中国东北松嫩平原,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国家重要的装备工业基地、商品粮基地和畜牧业基地。总面积42289平方千米,下辖7区1市8县:建华区、龙沙区、铁锋区、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碾子山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讷河市,甘南县、龙江县、克山县、克东县、依安县、拜泉县、泰来县、富裕县。

牡丹江市

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是全省第二大旅游中心城市,被誉为“黑龙江省天然基因库”、“中国食用菌之城”、“世界黑木耳之都”。总面积4.06万平方千米,下辖4区5市1县:东安区、西安区、爱民区、阳明区,绥芬河市、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东宁市,林口县。

佳木斯市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是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国家战略“两大平原”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在此实施。总面积3.24万平方千米,下辖4区3市3县:前进区、向阳区、东风区、郊区,富锦市、同江市、抚远市,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

大庆市

位于黑龙江省西部、松辽盆地北部,是世界能源城市伙伴组织19个会员城市之一,培育形成了以“爱国、创业、求实、奉献”为核心内涵的大庆精神及其人格化具体化的铁人精神。总面积2.1万平方千米,下辖5区4县: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红岗区、大同区,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鸡西市

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2014年被中国矿业联合会命名为“中国石墨之都”,是黑龙江省首座国家级矿业名城,还是“中国版画之乡”、“中国剪纸之乡”和“中国摄影之乡”。总面积2.25万平方千米,下辖6区2市1县:鸡冠区、恒山区、滴道区、城子河区、梨树区、麻山区,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

双鸭山市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处完达山山脉北麓低山丘陵区,是中国十个特大煤矿之一,煤炭储量位居黑龙江省第一位,被誉为“挹娄王城、湿地之都、煤电基地、北国粮仓”。总面积22483平方千米,下辖4区4县: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集贤县、宝清县、友谊县、饶河县。

伊春市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北部嘉荫县与俄罗斯隔江相望,界江长246千米。伊春市药材资源在黑龙江省所占比重为35%左右,矿产资源丰富,黄金储备量居全省首位,非金属矿产资源25种,矿点140多处。总面积3.28万平方千米,下辖4区1市5县: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铁力市,嘉荫县、汤旺县、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

七台河市

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佳木斯南侧,完达山山脉西端。七台河煤田累计探明储量22.15亿吨,保有储量17.27亿吨,是国家保护性开采的三个稀有煤田之一。境内国家短道速滑七台河体育训练基地是全国冬季项目单项国家训练基地。通天林场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人工红松林,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总面积6221平方千米,下辖3区1县:桃山区、新兴区、茄子河区,勃利县。

鹤岗市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相望。鹤岗曾是全国四大煤矿之一,石墨储量居世界前列、亚洲第一。总面积1.5万平方千米,下辖6区2县:东山区、兴安区、向阳区、工农区、南山区、兴山区,绥滨县、萝北县。

黑河市

位于黑龙江省北部,大兴安岭东端,小兴安岭北部,东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阿穆尔州相对。是黑龙江省三大重点林区之一,多宝山铜矿为东北地区最大的铜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为全省第二大铁矿。总面积68726平方千米。下辖1区3市2县:爱辉区,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嫩江市,逊克县、孙吴县。

绥化市

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位于哈大齐黄金产业带和城市群当中,是距省城最近的地级市。绿色食品种植全覆盖,是中国最大的绿色食品生产市,全国整市(地)整建制农业高产创建示范市和中国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北菜南运”核心区。总面积3.5万平方千米,下辖1区3市6县:北林区,肇东市、安达市、海伦市,兰西县、庆安县、绥棱县、望奎县、明水县、青冈县。

大兴安岭地区

是中国最北、纬度最高的边境地区,北部黑龙江上游水域,与俄罗斯隔江相望。是中国重点国有林区,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保障区和木材资源战略储备基地,“中国野生蓝莓之乡”。总面积8.3万平方千米,下辖4区1市2县: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呼中区、新林区,漠河市,呼玛县、塔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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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历史沿革

黑龙江省历史沿革

先秦时期,肃慎、东胡、秽貊、汉人的部分先民,就已定居在黑龙江地区。并开始与中原王朝建立了具有隶属性质的贡纳关系并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称:“肃慎、燕、毫,吾北土也。”燕置真番障塞。

前4世纪至前3世纪,境内有夫余政权建立,地跨今黑龙江省南部。

秦以后,在黑龙江地区生息活动的先后有挹娄人、夫余人、高句丽、汉人、鲜卑人、勿吉人和靺鞨人等。

唐初隶属安东都护府管辖,唐圣历元年(698年),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建立渤海国,最盛时辖5京15府62州,地跨今黑龙江省东部和南部。定都上京(今宁安)。唐代设忽汗州、渤海都督府、黑水都督府(黑水靺鞨)、室韦都督府(黑龙江省西部)。

辽朝,时归东京道管辖。

金朝,收国元年(1115年),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定都会宁府(今阿城),直至海陵王贞元元年(1153年)。金时属上京道管辖,下辖三路,即恤品路、胡里改路、蒲峪路;在两个地区设泰州和肇州。

元代,设开元路、水达达路,隶属辽阳等处行中书省。

明代,设奴儿干都司及护印军,驻奴儿干城(今黑龙江下游右岸)

清代,设黑龙江将军和吉林将军,管辖黑龙江地区。顺治九年(1652年),清廷派梅勒章京率兵驻守宁古塔(原海林县、宁安县境内)地方,翌年升为昂邦章京。东北地区被划分为两大军事驻防区域。康熙十年(1671年),清朝沿黑龙江岸筑城,名黑龙江城。清朝末期改名为黑龙江省。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12月,清廷决定,划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镇守吉林等处将军)辖区之西北地区,增设镇守黑龙江等处地方将军,简称黑龙江将军,管辖黑龙江将军辖区。康熙三十年(1691年),建齐齐哈尔城。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黑龙江衙门由墨尔根迁到齐齐哈尔,从此,齐齐哈尔成为黑龙江的首府,是黑龙江近300年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形成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将军共同守卫东北。这是黑龙江成一个军事、行政区域并以“黑龙江”命名的开端。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在咸丰八年(1858年)和咸丰十年(1860年),沙俄通过不平等的《中俄瑷珲和约》和《中俄北京条约》,强行割占了黑龙江省以北,乌苏里江以东100多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使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的行政区域大为缩小。同治元年(1862年)开始,黑龙江将军辖区内取消副都统,相继设立道、府、厅、州、县等地方行政建置。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江东六十四屯被沙皇俄罗斯武力占领。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4月,清廷对东北地区行政体制进行改革,从本来设置的将军改设巡抚,为一省之长。实行省、府、县三级体制。在省之下、府之上设立道以为监察区域。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黑龙江省沿袭清代省、道、县三级体制,共辖龙江、绥兰、黑河三道,省会齐齐哈尔。后增设呼伦道,共为4道,21县,6设治局。当时为吉林省所辖而今在黑龙江省境内的有滨江、依兰2道,18县。民国六年(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中国政府逐步收回中东路“附属地”的行政主权。民国九年(1920年),将该区域定为“东省特别区”。民国十一年(1922年),东北当局设立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以统一监督节制该区域内的军警、外交、司法各机关。民国十三年(1924年)5月,北京政府批准东省特别区独立于黑龙江、吉林两省区域之外,成为与省并列的特别行政区。民国十九年(1930年),黑龙江省辖42县,11设治局。当时隶属于吉林省今属黑龙江省的有22县。

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抗日战争开始。 [69] 东北沦陷后,日伪政权实行省、县(市)二级体制。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开始对东北地区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省的数量增多,区域划小。伪满洲国覆亡前夕,东北地区划分为15省1特别市,其中在今黑龙江省内设有龙江、滨江、三江、黑河、北安、东安6省,下辖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东安5市,74县,3旗。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1月至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5月,在黑龙江省境内先后成立了5个省和1个直辖市,即黑龙江省、嫩江省、合江省、绥宁省、松江省5个省和哈尔滨直辖市。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8月,东北各省市行政联合办事处在哈尔滨成立,是东北地区最高行政机关,哈尔滨在东北所处的位置称之为北满。后改称东北行政委员会。在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下,实行省(特别市)、县(市)二级行政制度。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0月,绥宁省改设为牡丹江专区,直属于东北行政委员会。同年11月,哈尔滨市改称特别市。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至9月,黑龙江、嫩江2省曾合并为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简称黑嫩省,省会齐齐哈尔。同年8月,牡丹江专区撤销,设立牡丹江省,1947年7月该省撤销,所辖区域分别并入合江、松江2省。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嫩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成立新的黑龙江省,省会齐齐哈尔。合江省与松江省合并成立新的松江省,省会哈尔滨。同时,将哈尔滨市改为松江省辖市。黑龙江、松江两省共辖5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兴山),71县,2矿区(鸡西、双鸭山),2旗。解放战争时期,在黑龙江省境内曾设立专区一级的行政区域,除黑河专区外,存在时间均不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省、市(地)、县3级体制。黑龙江地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仍设松江、黑龙江两省,所辖市(地)、县(旗)不变。1950年10月,黑龙江省省会齐齐哈尔市设立了市辖区行政建置。松江省省会哈尔滨市也开始设立相当于县一级的市辖区,两省共有14个市辖区。1953年8月,哈尔滨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1954年8月,松江省建制撤销与黑龙江省合并为新的黑龙江省,省会由齐齐哈尔市迁往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改为黑龙江省省辖市,为黑龙江省省会。同时,将原黑龙江省所辖白城地区的7县划归吉林省管辖。此后,黑龙江省的行政区域再没有大的变化。合省后的黑龙江省辖98个县级以上行政建置单位,其中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岗5市,黑河、嫩江、合江3专区,66县、旗,2个兼有行政职能的县级矿区(鸡西、双鸭山),22个市辖区。1969年7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所属的呼伦贝尔盟(共2市、12旗)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7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黑龙江省所属的呼伦贝尔盟、大兴安岭地区的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从7月1日起划归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绥芬河市和抚远县由黑龙江省直接管理。2017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绥芬河市和抚远市不再由黑龙江省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