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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历史沿革

宁夏回族自治区历史沿革

宁夏回族自治区历史沿革

西周,周王朝疆域以北地区,包括内蒙河套,宁夏全境及陕西、山西北部称为朔方。

春秋,今固原地区为乌氏戎所居,今银南地区以盐池为中心是朐衍戎的势力范围。战国,秦惠文王攻取乌戎地,置乌氏县(今固原县南泾水北岸)辖今固原地区。之后又在盐池县境设立朐衍县、辖今银南地区。

秦朝,昭襄王三十五年(前272年)后,两县划归北郡管辖,这是宁夏地区有行政设置之始。秦朝时宁夏为北地郡,郡治在甘肃宁县。并在此地修建了秦长城和秦渠,引黄河水灌溉农田。

汉朝,属朔方刺史部。西汉,将北地郡治往今甘肃环县;固原设安定郡;宁夏分属北地郡和安定郡。东汉,将安定郡治移至甘肃镇原县,将北地区郡治移今吴忠市利通区西南。

十六国,为匈奴铁佛部首领赫连勃勃所建大夏国的领土。

北魏、北周,继续推行移民兴屯,再次得到有效开发,宁夏始称“塞北江南”。

唐朝,宁夏全境属关内道,设6州:原州、灵州、西会州、安乐州、雄州、警州。天宝十四年(755年),唐朝爆发了“安史之乱”,太子李亨在宁夏灵武登基,为唐肃宗。

北宋,宁夏地区属秦凤路,后宁夏北部被党项族李继迁占领,北宋只控制宁夏南部,宁夏南部改属泾原路。

元朝,在西夏国故地设西夏中兴等路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设宁夏府路,宁夏由此得名。

明朝,初在宁夏设府,后改卫。曾增设宁夏左屯卫,中屯卫和前卫、中卫、后卫。后改设宁夏镇和固原镇,长城沿线设九个防区,称九镇,为明代边重镇之二。

清朝,顺治五年(1648年),清朝在宁夏设巡抚,属陕西布政司,下制卫所,宁夏为准省级。后撤,改宁夏府,下设州县,归属甘肃,但又升宁夏总兵为提督,继增置满营将军府于宁夏,仍不失省级格局。

中华民国,民国元年(1912年)1月,改府为道。因右为朔方,改为朔方道。民国二年(1913年),又改回宁夏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10月17日,民国中央政府第159次会议决议将宁夏道(即朔方道)旧属八县(即宁夏县、宁朔县、平罗县、中卫县、灵武县、金积县、盐池县和平远县)和宁夏护军使辖地(即阿拉善旗、额济纳旗)合并建为宁夏省。民国十八年(1929年)01月,宁夏省政府成立,今宁夏银川市为宁夏省会,称“宁夏省城”。又将阿拉善之巴格的磴口划置磴口县。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1月,马鸿逵受蒋介石委任宁夏省主席,马鸿逵主政宁夏。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9月,划中卫县东部为中宁县,民国三十年(1941年)4月1日,划宁夏、宁朔两县为永宁县,平罗县北增为惠农县、陶乐县,并将宁夏县改名为贺兰县。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4月,增设银川市。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将灵武县属之吴忠镇改为吴忠市。新的宁夏领二旗九县:阿拉善旗、阿济纳旗;宁夏县、宁朔县、平罗县、中卫县、灵武县、金积县、盐池县、镇戎县(后改为预旺县、再改为同心县)、磴口县。增设香山、居延、紫湖三个设治局。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宁夏地方政府置银川市。此后,直到解放前夕,全区共增设达13县,1市、3设治局。

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宁夏。

1949年12月23日,成立宁夏省,沿用了宁夏原称。额济纳旗划由甘肃酒泉专区代管。10月25日,成立了宁夏省人民政府。同年10月23日,中共宁夏省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共阿拉善旗工作委员会。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以原宁夏省行政区域为基础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

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辖2市、1专区、17县: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县、中宁县、同心县、灵武县、盐池县、金积县、固原县、西吉县、海原县、隆德县、泾源县。

2009年12月15日,宁夏成为中国5个“省直管县”试点省区之一,同心县、盐池县列为吴忠市扩权强县试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