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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贵州省历史沿革

贵州省历史沿革

贵州省历史沿革

春秋以前,贵州为荆州西南裔,属于“荆楚”或“南蛮”的一部分。

战国后期,夜郎国逐步发展成为西南地区的大国之一(夜郎国大部分疆域在今贵州境内)。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在夜郎地区修筑“五尺道”,并在部分地方设郡县、置官吏。

西汉武帝在夜郎地区继续推行郡县制,同时开辟了从四川南部经贵州西部平夷(今毕节)至江(北盘江)、南到番禺(今广州)的通道。前25年,夜郎国灭,郡县制在夜郎地区最后确立。

东汉时,沿袭西汉建置。

三国时,西南大部地区蜀汉政权占有。贵州属牂牁郡、朱提郡、兴古郡、江汉郡、涪陵郡。

两晋南北朝,今贵州境内,除置牂牁郡外,边远地区又分属朱提、江汉等郡。

隋时,在贵州置牂州牂牁郡、明阳郡。此外,今贵州东北地区分属黔安郡和沅陵郡。

唐代,在今贵州地区推行经制州与羁縻州并行的制度。唐在贵州建置的经制州有播州、思州等,建置的羁縻州有矩州、蛮州等。从地域上看,乌江以北多系经制州,乌江以南多系羁縻州。

宋代,今贵州地域分别隶于夔州路、荆湖北路、潼川府路、广南西路、剑南西路、剑南东路等,而主要属夔州路。开宝七年(974年),土著首领普贵以控制的矩州归顺,宋朝在敕书中有“惟尔贵州,远在要荒”一语,这是以贵州之名称此地区的最早记载。宋宣和元年(1119年),朝廷为奉宁军承宣使知思州军事土著首领田佑恭加授贵州防御使衔,“贵州”才成为行政区划的名称。但当时的“贵州”仅限于今贵阳一带。

元代在今贵州地区遍行土司制度。在今贵州境内的建置主要有:八番顺元宣慰司都元帅府、播州宣慰司、思州宣慰司、新添葛蛮安抚司、乌撒乌蒙宣慰司、亦溪不薛宣慰司、普定路、普安路等,分别隶属于湖广、四川、云南3行省。

明朝永乐十一年(1413年),设置贵州承宣布政使司,正式建制为省,以贵州为省名。废思州宣慰司与思南宣慰司,保留水东土司与水西土司,同属贵州布政司管辖。明末,贵州布政司领贵州宣慰司及贵阳、安顺、平越军民府并都匀府、黎平府、思州府、思南府、铜仁府、镇远府、石阡府。

清代前期,贵州的行政建置有较大的变化。雍正五年(1727年),将四川所属遵义府及其所属各县改隶贵州,同时,将毕节以北的永宁全境划归四川,将广西红水河、南盘江以北之地置永丰州,与广西的荔波、湖广的平溪、天柱一并划归贵州管辖。至此,贵州的疆域基本形成。清末,贵州建置设有12府、2直隶厅、13州、13厅、43县。

民国二年(1913年),贵州地方政区进行了一次调整,以前的府、厅、州,一律改为县,贵州全省分为黔中道、黔东道、黔西道,民国三年(1914年),各道观察使改称道尹。民国九年(1920年),废道。

民国十九年(1930年)4月至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进入贵州,并在部分地区建立革命政权。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6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即红二军团)进入黔东,建立黔东特区;7月,成立了特区委员会,在沿河、德江、印江、松桃等县建立了县、区、乡革命委员会。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月,召开了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中的领导地位;12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进入贵州。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2月,在大定建立了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后迁毕节县城),以后还在毕节、大定、黔西等地建立了县、区、乡人民政权。抗日战争时期,贵州人民积极进行民族救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