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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海南省自然资源

海南省自然资源

土海南省地资源

海南省是中国最大的“热带宝地”,土地总面积351.87万公顷,占全国热带土地面积的约42.5%,人均土地约0.44公顷。由于光、热、水等条件优越,农田终年可以种植,不少作物年收获2~3次。

按适宜性划分,土地资源可分为7种类型:宜农地、宜胶地、宜热作地、宜林地、宜牧地、水面地和其他地。已开发利用的土地约331.36万公顷,未被开发利用的土地20.51万公顷。海南土地后备资源较丰富,开发潜力较大。

截止2021年10月19日,海南省拥有耕地486912.73公顷、园地1217705.83公顷、林地1174148.14公顷、草地17101.33公顷、湿地121178.3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3093.2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8949.3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3111.21公顷。

海南省植物资源

海南省的植被生长快,植物繁多,是热带雨林、热带季雨林的原生地。海南岛有维管束植物4600多种,约占全国总数的1/7,其中490多种为海南所特有。热带森林植被类型复杂,垂直分带明显,且具有混交、多层、异龄、常绿、干高、冠宽等特点。

海南省热带森林主要分布于五指山、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黎母山等林区,其中五指山属未开发的原始森林。热带森林以生产珍贵的热带木材而闻名,属于特类木材的有花梨、坡垒、子京、荔枝、母生5种,一类材34种,二类材48种,三类材119种。

截止2021年12月,海南省林地面积3424.86万亩、海南省森林总面积3296.44万亩、海南省森林蓄积量16112.88万立方米。

海南省动植物药材资源丰富,有“天然药库”之称,可入药的植物约2000种,药典收载的有500种,南药30多种,最著名的四大南药包括槟榔、益智、砂仁、巴戟。动物药材和海产药材资源有鹿茸、牛黄、穿山甲、海龙、海马、海蛇、琥珀、珍珠、海参、珊瑚、蛤壳、牡蛎、石决明、海龟板等近50种。

海南省动物资源

海南省陆生脊椎动物有660种,其中两栖类43种,爬行类113种,鸟类426种,哺乳类78种。在陆生脊椎动物中,23种为海南特有。世界上罕见的珍贵动物有黑冠长臂猿和坡鹿、水鹿、猕猴、黑熊、云豹等亦珍贵。1998年5月公布的海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调查结果,共记录了4个纲、32个目、77个科、320种动物。320种动物中,有7种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2种属省级保护动物。发现历史上没记录过的鸟类14种。

海南省有一级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29种,二级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132种。其中,哺乳纲15种,鸟纲121种,爬行纲13种,两栖纲2种,昆虫纲9种,蛛形纲1种。

海南省海洋渔场面积近30万平方公里,可供养殖的沿海滩涂面积2.57万公顷。海洋水产在800种以上,鱼类就有600多种,主要的海洋经济鱼类40多种。许多珍贵的海特产品种已在浅海养殖,可供人工养殖的浅海滩涂约2.5万多公顷,养殖的经济价值较高的鱼、虾、贝、澡类等20多种。海南岛的淡水鱼(不包括溯河性的鱼)有15科57属72种。

海南省矿产资源

海南省矿产资源种类较多。海南省共发现矿产88种,经评价有工业储量的矿种70种,其中已探明列入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的59种,产地487处。海南矿产资源主要包括石油、天然气、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冶金辅助原料、化工原料、建筑材料、其他非金属矿、地下水、热矿水和饮用天然矿泉水等种类。探明储量位于全国前列的优势矿产有石油、天然气、玻璃用砂、钛铁砂矿、锆英砂矿、宝石、富铁矿、铝土矿(三水型)、饰面用花岗岩、饮用天然矿泉水、热矿水等。

海南省周边海域已探明的天然气田主要有崖13-1、东方1-1、乐东15-1等。玻璃用砂已探明大型矿床4处,主要分布于儋州、东方、文昌等地。钛铁砂矿主要分布于海南岛东海岸,已探明矿床24处,其中大型矿床3处、中型1处。锆英石砂矿已探明大型矿床3处、中型6处、小型19处,主要分布于文昌、琼海、万宁、陵水等市县。已探明宝石大型矿床1处,位于文昌境内。富铁矿分布于昌江石碌镇一带,保有储量2.31亿吨,是国内少有的富铁矿之一。已探明铝土矿大型矿床1处,位于海南岛北部的蓬莱地区。饰面用花岗岩主要分布于屯昌、琼中、三亚、乐东、白沙等市县,花色品种主要有崖县红、翠玉红、翠白玉、四彩花、玫瑰红、芝麻白等。饮用天然矿泉水各市县均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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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理环境

海南省地理环境

海南省位置境域

海南省位于中国最南端,北以琼州海峡与广东省划界,西临北部湾与越南相对,东濒南海与台湾省相望,东南和南边在南海中与菲律宾、文莱和马来西亚为邻。海南岛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8°37′—111°03′,北纬18°10′—20°10′之间,岛屿轮廓形似一个椭圆形的大雪梨,长轴作东北至西南向,长约290公里;西北至东南宽约180公里; 西沙群岛地理位置介于北纬15°46′—17°08′,东经111°11′—112°54′之间;南沙群岛地理位置介于北纬3°35′—11°55′,东经109°30′—117°50′之间;中沙群岛地理位置介于北纬13°57′—19°33′,东经113°02′—118°45′之间。

海南省地形地貌

海南省四周低平,中间高耸,以五指山、鹦哥岭为隆起核心,向外围逐级下降。山地、丘陵、台地、平原构成环形层状地貌,梯级结构明显。

海南省的山脉多数在500~800米之间,实际上是丘陵性低山地形。海拔超过1000米的山峰有81座,成为绵延起伏在低丘陵之上的长垣,海拔超过1500米的山峰有五指山、鹦哥岭、俄鬃岭、猴弥岭、雅加大岭和吊罗山等。这些大山大体上分三大山脉:五指山山脉位于海南岛中部,主峰海拔1867.1米,是海南岛最高的山峰;鹦哥岭山脉位于五指山西北,主峰海拔1811.6米。

海南省地质

海南省地质构造形态在空间分布上,以各种不同的方向、形迹和性质的构造组合,形成东西向构造、南北向构造、北东向构造、北西向构造等主要构造体系,成为陆地的主要构造格局,控制着岛陆沉积建造、岩浆活动、成矿作用及晚近时期的山川地势的展布。东西向构造从北往南有4条构造带,北东向褶皱和断裂构造比较发育,在空间分布上可分为北东和北北东2组构造带。海南岛纵深地质构造表现为地幔隆起背景上的凹陷区,幔凹中心在琼中至乐东一带,幔凹深度为30多千米。由于岛内地壳结构和深部构造的差异,在地质构造、沉积建造和岩浆活动等方面,都呈现出许多不同的特征。

海南省气候

海南省地处热带北缘,属热带季风气候,素来有“天然大温室”的美称,这里长夏无冬,年平均气温22~27℃,大于或等于10℃的积温为8200℃,最冷的一月份温度仍达17~24℃,年光照为1750~2650小时,光照率为50%~60%,光温充足,光合潜力高。海南岛入春早,升温快,日温差大,全年无霜冻,冬季温暖,稻可三熟,菜满四季,是中国南繁育种的理想基地。

海南省雨量充沛,年降水量在1000毫米~2600毫米之间,年平均降水量为1639毫米,有明显的多雨季和少雨季。每年的5~10月份是多雨季,总降水量达1500毫米左右,占全年总降水量的70~90%,雨源主要有锋面雨、热雷雨和台风雨,每年11月至翌年4月为少雨季节,仅占全年降水量的10~30%,少雨季节干旱常常发生。

海南省水文

海南省地势中部高四周低,比较大的河流大都发源于中部山区,组成辐射状水系。全岛独流入海的河流共154条,其中水面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有38条。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为海南岛三大河流,三条大河的流域面积占全岛面积的47%。南渡江发源于白沙县南峰山,斜贯岛北部,至海口市入海,全长311公里;昌化江发源于琼中县空示岭,横贯海南岛西部,至昌化港入海,全长230公里;万泉河上游分南北两支,分别发源于琼中县五指山和风门岭,两支流到琼海市龙江合口咀合流,至博鳌港入海,主流全长163公里。海南岛上自然形成的湖泊较少,人工水库居多,著名的有松涛水库、牛路岭水库、大广坝水库和南丽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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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行政区划

海南省行政区划

截至2022年,海南省共辖4个地级市,分别是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15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包括5个县级市、4个县、6个自治县,分别是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海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

海南省行政区划表

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备注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英街道、海秀街道、长流镇、西秀镇、海秀镇、石山镇、永兴镇、东山镇/
龙华区中山街道、滨海街道、大同街道、金贸街道、金宇街道、海垦街道,城西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
琼山区国兴街道、府城街道、凤翔街道、滨江街道,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旧州镇、三门坡镇、甲子镇、大坡镇/
美兰区白龙街道、白沙街道、博爱街道、海甸街道、蓝天街道、海府路街道、人民路街道、和平南街道、新埠街道,灵山镇、演丰镇、三江镇、大致坡镇和海口市三江农场/
三亚市海棠区//
吉阳区//
天涯区//
崖州区//
三沙市西沙区永兴(镇)管理区、七连屿管理区、永乐群岛管理区、中沙群岛其中黄岩岛由中国中央政府直接控制
南沙区南沙管理区
儋州市
三都街道、那大镇、南丰镇、雅星镇、和庆镇、大成镇、新洲镇、光村镇、东成镇、中和镇、峨蔓镇、兰洋镇、王五镇、排浦镇、海头镇、木棠镇、白马井镇不设区的市
/五指山市通什镇、毛阳镇、番阳镇、南圣镇、毛道乡、水满乡、畅好乡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
/文昌市文城镇、铺前镇、锦山镇、翁田镇、冯坡镇、抱罗镇、公坡镇、昌洒镇、龙楼镇、东郊镇、文教镇、东阁镇、潭牛镇、东路镇、蓬莱镇、重兴镇、会文镇
/琼海市嘉积镇、长坡镇、万泉镇、潭门镇、阳江镇、中原镇、博鳌镇、塔洋镇、龙江镇、石壁镇、会山镇、大路镇
/万宁市万城镇、北大镇、和乐镇、后安镇、长丰镇、大茂镇、礼纪镇、山根镇、三更罗镇、南桥镇、龙滚镇、东澳镇
/东方市八所镇、感城镇、三家镇、板桥镇、四更镇、新龙镇、大田镇、东河镇、天安乡、江边乡
/定安县定城镇、新竹镇、龙湖镇、雷鸣镇、龙门镇、岭口镇、翰林镇、龙河镇、黄竹镇、富文镇
/屯昌县屯城镇、南坤镇、新兴镇、西昌镇、坡心镇、南吕镇、枫木镇、乌坡镇
/澄迈县瑞溪镇、加乐镇、福山镇、桥头镇、金江镇、老城镇、永发镇、文儒镇、中兴镇、仁兴镇、大丰镇
/临高县临城镇、东英镇、波莲镇、调楼镇、新盈镇、南宝镇、加来镇、和舍镇、多文镇、博厚镇、皇桐镇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七坊镇、打安镇、邦溪镇、南开乡、元门乡、阜龙乡、细水乡、青松乡、金波乡、荣邦乡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化镇、海尾镇、七叉镇、十月田镇、乌烈镇、叉河镇、王下乡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千家镇、万冲镇、九所镇、利国镇、大安镇、志仲镇、尖峰镇、黄流镇、佛罗镇、莺歌海镇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村镇、英州镇、本号镇、隆广镇、三才镇、光坡镇、文罗镇、黎安镇、提蒙乡、群英乡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响水镇、什玲镇、保城镇、加茂镇、三道镇、南林乡、六弓乡、毛感乡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黎母山镇、湾岭镇、和平镇、长征镇、中平镇、红毛镇、上安乡、什运乡、吊罗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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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历史沿革

海南省历史沿革

从考古发现来看,海南岛的人类社会历史肇始于挖掘出来的一万年前的“三亚人”,但岛上原住民没有文字记录流传。

在唐虞三代,海南岛被称为“南服荒徼”(徼:边界),在秦代称为“越郡外境”。这说明海南岛在当时为祖国辖区荒远的边界。海南岛是四大流放地之一,主要是崖州。

春秋战国时本岛或为百越地,在本岛西部有部落组织“儋耳国”。

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统一岭南地方,在南方设置桂林郡、南海郡和象郡,海南或属象郡地,但由于遭遇南越的顽强抵抗,在这片新占领的地方,秦王朝并没有取得完全控制,而只是名义上的“遥领”,其时,海南岛为象郡之外徼。 [7] 大秦帝国的建立,终结了松散的封建制度,走向高度集权。但由于秦推行暴政,引发大规模农民起义,秦朝二世而亡。当时在岭南担任秦朝龙川县令的赵佗代理南海郡的尉(军事长官),遂起兵并吞了岭南三郡,在公元前206年自立为南越王,海南在秦末汉初时成为南越国的属地,龙川令赵佗自立为南越王。南越国势力遍及海南岛。

兴之后,赵佗虽接受了汉朝的册封,去帝号,但仍保持独立地位。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伏波将军路博德、楼船将军杨仆等率师平定南越之乱。元封元年(前110年),在海南岛设置珠崖郡(治今琼山)、儋耳郡(治今儋州),属交州刺史管辖。这是海南岛归入中国版图最早的两个行政地名,标志着中央政权对海南岛直接统治的开始。昭帝始元五年(前82年)夏废儋耳郡,并入珠崖郡。元帝初元三年(前46年)春又罢珠崖郡,下诏放弃珠崖郡,设置朱卢县,隶属交州合浦郡。65年间,海南岛在中央王朝管辖之下。

东汉建武十九年癸卯(43年),伏波将军马援平定交趾,往来南海,抚定珠崖,复置珠崖县,属合浦郡,而省朱卢县。东汉明帝永平十年丁卯(67年)又复置儋耳县,珠崖、儋耳2县均隶属于合浦郡,督于交州。加强了东汉王朝与黎族先民的联系

三国时期,东吴黄龙三年(231年),吴大帝孙权派兵平定交州;吴赤乌年间(238~251)在雷州半岛设立珠崖郡(治今广东徐闻),领徐闻、朱卢、珠官3县,属高州管辖,对海南岛实行“遥领”。吴大帝孙权派兵平定交州东吴时期,广州辖下的4郡外,还包括荆州始兴郡和海南岛。

武帝太康元年(280年),省珠崖郡,并入合浦郡。朱卢改为玳瑁。合浦郡领合浦、南平、荡昌、徐闻、玳瑁、珠官6县。属交州。不久废珠官县。西晋时,雷州半岛和海南岛属交州。

南北朝时,南朝,宋文帝元嘉八年(431年)复立珠崖郡,治徐闻,不久又废。以珠官、朱卢属越州。梁朝武帝大同(535~546)中,在废儋耳郡的地方设置崖州,统于广州。

朝炀帝时,大业三年(607年)丁卯改崖州为珠崖郡,后又析西南地区置临振郡。大业六年(610年)庚午,又将原二郡改置为珠崖、儋耳、临振三郡。儋耳郡治所在义伦县(治今儋州市西北)。海南岛共设两郡(珠崖郡、临振郡)十县,珠崖郡治设在义伦县。后从珠崖郡中分出延德、宁远两县、设置临振郡。珠崖、临振两郡,由扬州司隶刺史管辖。

唐代改郡为州,唐武德五年(622年)改儋耳郡为儋州。治所仍在义伦县。设崖州、儋州、振州、万安州、琼州等5个州共22个县,统属岭南道管辖。海南简称“琼”系来源于唐代的琼州,属岭南道。后属南汉。天宝元年(724年)改儋州为昌化郡。乾元元年(758年)又为儋州。

宋太祖开宝四年(971年),平南汉。宋代,设一州和三个军,琼州领五县,南宁军领3县,万安军领2县,吉阳军领3镇,自始总领海南地区。

朝地方行政制度分省、路、府(州、军)、县四级,另有道,是省以下、路府之上的承转机构。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在海南岛设置琼州路安抚司,隶属湖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七年,隶属海北海南道,道治在今雷州市。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改为琼州路军民安抚司。元文宗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又改为乾宁军民安抚司。不久,升定安县为南建州。元惠宗至正末年,海南改隶广西行中书省。

代海南设琼州府,领儋、万、崖三州10个县。清代海南建制仍沿袭明代。明太祖洪武元年戊申(1368年)三月,明军挥师南征,至六月,元朝海南海北道和海南分府元帅归降。同年十月,海南岛改乾宁安抚司为琼州府,并改吉阳军为崖州,南宁军为儋州,万安军为万州,3州隶于琼州府,仍属广西。不久又将南建州改为定安县。洪武二年六月,改广东道为广东行省,并将海北海南道改隶广东,雷州半岛、海南岛从广西划拨广东管辖。洪武九年,海南岛属海南道。正统四年(1439年)六月,儋州附郭(州治所在地)宜伦县并入儋州,崖州附郭宁远县并入崖州,万州附郭万宁县并入万州,也就是说,州治所在地的县,归并入州,其地由州直接治理,以免机构重叠。琼州府领3州10县,并成了明代的定制。明代南海诸岛改归崖州管辖。明代还把“归附”的黎族编入图、都、乡等基层组织,隶于州县,和汉人一样纳粮当差。

初承袭明制,西沙群岛(时称“千里长沙”)和南沙群岛(时称“万里石塘”)隶属于琼州府的万州管辖。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清代,于海南设置琼崖道。下属琼州府(治今琼山府城),领1州8县:琼山(治今府城)、澄迈(治今老城镇)、定安(治今定城镇)、文昌(治今文城镇)、会同(治今琼海市东北)、乐会(治今琼海市东南)、临高(治今临城镇)、儋州(治今中和镇)。崖州直隶州(治今三亚市崖州区),崖州归隶琼州府,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升为直隶州。领4县:感恩(治今东方市南)、昌化(治今昌江黎族自治县西)、陵水(治今陵水黎族自治县)、万州(治今万宁市)。万州光绪三十一年降州为县。清代在海南设琼州府,辖3州10县,故史称“十三州县”。清末改设一府,1直隶州,1州,11县。1858年6月27日签订的《中法天津条约》共42款,另有《和约章程补遗》其中增开琼州(今海口)、潮州、台湾、淡水、登州、江宁六口。

中华民国1912年正式成立,设琼崖道于琼山府城,置道尹治理全岛。中华民国初期,海南岛的建置仍袭清制,置琼崖道,共辖13县:琼山、澄迈、定安、文昌、琼东(即清代会同)、乐会、儋县(1912年儋州改县)、临高、万宁(1914年万州改万宁县)、昌江(因与浙江省昌化县同名,1914年改名昌江)、陵水、感恩、崖县(1920年崖州改称崖县)。民国元年(1912年),海口所改称镇。民国十年(1921年)废道制。民国十五年(1926年),海口镇脱离琼山县建市。民国二十年(1931年)2月13日,撤销海口市,复归琼山县。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曾拟划为特别行政区,但未实行。当时行政区称为琼崖,直隶于广东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八月改“抚黎局”为“抚黎专员公署”,加强对黎族地区的统治。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广东省政府把黎、苗族居住的五指山区划分为白沙、保亭、乐东3县,推行乡保甲里制。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琼崖绥靖委员会公署于海口。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广东省分设9个行政督察区,海南为第九区,专署设海口。抗日战争时,中国共产党领导海南人民建立琼崖纵队,进行民族革命战争。 1946年,琼崖办事处和第九区公署设于海口。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海南特别行政区成立,隶属行政院,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公署、海南建省筹备委员会设在海口。

1950年5月海南岛宣告解放,成立海南军政委员会,实行军事性管制。次年4月,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驻琼山,1955年3月,改称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此外在岛的南半部地区建立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州府驻保亭县冲山镇(今五指山市通什镇)。至此广东省共设珠江、东江、西江、粤中、南路、兴梅、潮汕、琼崖等8专区和北江临时行政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海南行政公署停止行使职权。1968年4月成立海南地区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1976年10月改称海南行政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广东省直辖广州、海口、汕头、湛江、茂名、佛山、江门、深圳、珠海、韶关等10市,分设韶关、惠阳、梅州、汕头、佛山、湛江、肇庆等7地区和海南行政区及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共辖14市、92县、3自治县。1980年1月,改称海南行政区公署。1984年10月撤销海南行政区公署,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1981年,海南行政区管辖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并直辖琼山、文昌、临高、澄迈、琼海、屯昌、儋县、万宁、定安9县1市,设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办事处。1987年,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88年4月13日,撤销广东省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2012年6月21日,民政部公告宣布,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建立地级三沙市,政府驻西沙永兴岛。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