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
根据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总量
2020年11月1日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全国总人口为1443497378人,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411778724人;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474200人;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683218人;台湾地区人口为23561236人。
2021年5月11日上午10时,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会上通报,全国大陆人口共141178万人,与2010年的133972万人相比,增加了7206万人,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0.57%下降0.04个百分点。数据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全国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23339956人,占51.24%;女性人口为688438768人,占48.76%。总人口性别比为105.07。
2021年末,中国人口数量为141260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5338万人,年均增长593.1万人,年均增长率为0.4%。 [146]
注:全国人口是指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2023年1月17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2022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1175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概况
中国官方承认的民族有56个,包括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基诺族和汉族。
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汉族人口最多,约占全国总人口的90%以上。其他55个民族人口较少,称为少数民族。
2021年5月11日发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汉族人口为128631万人,占91.1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7万人,占8.89%。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长4.9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10.26%,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0.40个百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性别构成
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发布,数据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人口为72334万人,占51.24%;女性人口为68844万人,占48.7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7,与2010年基本持平,略有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3,较2010年下降6.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年龄构成
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发布,数据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0-14岁人口为25338万人,占17.95%;15-59岁人口为89438万人,占63.35%;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与2010年相比,0-14岁、15-59岁、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分别上升1.35个百分点、下降6.79个百分点、上升5.44个百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少儿人口比重回升,生育政策调整取得积极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的受教育程度
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发布,数据显示,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36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930人上升为15467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8年提高至9.91年,文盲率由4.08%下降为2.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人口
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发布,数据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流动人口
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发布,数据显示,人户分离人口为49276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1694万人,流动人口为37582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484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88.5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92.66%,流动人口增长6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