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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海南省人口

海南省人口

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海南省常住人口1008.12万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截至2021年,海南省常住人口1020.46万人,比上年增加12.34万。

2022年,海南省常住人口1027.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5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1.49%,提高0.52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8.81万人,出生率为8.60‰;死亡人口6.31万人,死亡率为6.16‰。从年龄结构看,0-14岁人口195.25万人,15-64岁人口715.53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116.24万人。

海南省汉族、黎族、苗族、回族是世居民族,其余民族是解放后迁入的干部、职工和移民,分散于全省各地。黎族是海南岛上最早的居民。世居的黎、苗、回族,大多数聚居在中部、南部的琼中、保亭、白沙、陵水、昌江、乐东等自治县和三亚市、东方市、五指山市;汉族人口主要聚集在东北部、北部和沿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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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

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常住人口5012680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602662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100175人,增长8.91%,年平均增长率为0.86%。共有家庭户16215014户,集体户650319户,家庭户人口为46498718人,集体户人口为362808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4人减少0.47人。

截至2021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常住人口50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774.6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5.08%,比上年末提高0.88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48.7万人,出生率为9.68‰;死亡人口34.2万人,死亡率为6.80‰;自然增长率为2.88‰。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区,世居民族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2个,另有满、蒙古、朝鲜、白、藏、黎、土家等44个其他民族。壮族是广西也是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南宁、柳州、崇左、百色、河池、来宾6市。汉族在各地均有分布,主要集中在南部沿海及桂东地区。瑶族主要居住在金秀、都安、巴马、大化、富川、恭城6个瑶族自治县。苗族主要分布在融水苗族自治县和隆林、龙胜、三江、南丹、环江、资源等县(自治县)。侗族主要居住在三江、龙胜、融水3个自治县,其中三江侗族自治县侗族人口最多。仫佬族主要居住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散居于宜州、忻城、环江、融水等县(自治县、市)。毛南族主要聚居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回族主要居住在桂林、柳州、南宁、百色等市及临桂、灵川、鹿寨、永福等县。京族主要居住在东兴市江平镇。彝族主要居住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和西林、田林、那坡等县。水族主要散居在南丹、宜州、融水、环江、都安、兴安、河池市金城江区等县(自治县、市、区)。仡佬族主要居住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及田林、西林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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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广东省人口

广东省人口

据研究,马坝人距今12.95万年至13.5万年,是介于中国猿人和现代人之间的一种古人类型,属早期智人,是直立人转变为早期智人的重要代表,也是迄今为止广东省唯一的古人类。

秦汉时,相关史籍则泛称中国南方的民族为“越族”,史称“北方胡、南方越”。由于历史的发展和变化,至迟在汉朝初期,百越族已经逐渐形成几个较强盛而明显的部分,即“东瓯”(东海)、“闽越”、“南越”、“西瓯”、以及“雒越”(骆越)。南越在今广东省境,后来又发展到广西以及以南地区。西瓯则大概分布在今广东西部、广西南部及以南地区。包括粤西高凉地区的壮族先民 ,以及粤东潮州地区的畲族先民

秦将王翦率领五十万大军驻扎五岭一线,与南越族对峙。后来,秦军进犯岭南,试图统一百越,却遭到土著的顽强抗击,几乎全部葬送此地。一些残兵败将流落民间,播下了北方人的种子。前214年,秦王朝大军卷土重来,最终平定岭南,并设置了3个郡管辖此地,深圳属于南海郡。为了加强和巩固在当地的统治,中央政府从中原迁来50万人。除了遭到贬职的官员之外,大多是“贾人”。据记载,秦代的移民大致有5批,为了稳定军心,解决大批士兵的配偶问题,南海郡向朝廷申请加派3万单身女性来岭南,其理由十分含蓄:“为来自北方士兵补衣服”。中央政府自然是心有灵犀,最终批准这个申请,但是在数额上打了折扣,15000名中原寡妇和未婚女子浩浩荡荡加入支援边疆的行列。

汉武帝平定岭南,留下占领军驻守,历经西汉覆亡和王莽篡政等政治变革,先后又有5批移民来到岭南。晋代岭南移民被称之为“流人”,北方士族和黎民百姓纷纷逃到东南沿海,宝安县的设立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北宋灭亡和南宋末年,两度形成士族豪门、平民百姓和抗元将士南逃,两宋时期的移民潮从规模上远远超出了两晋。明朝末年,再次有中原移民迁徙岭南,加入了历史上南迁形成的广府人、客家人以及本地土著的行列。

广东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广东省常住人口为10430313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64200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7883132人,增长20.69%。年平均增长率为1.90%。 [46] 2016年末常住人口10999万人。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11521.0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43.38万人,出生率12.54‰;死亡人口50.99万人,死亡率4.46‰;自然增长人口92.38万人,自然增长率8.08‰。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广东省的常住人口为126012510人。

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12684.0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466.07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4.63%,比上年末提高0.48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18.31万人,出生率9.35‰;死亡人口61.12万人,死亡率4.83‰;自然增长人口57.19万人,自然增长率4.52‰。

2022年,广东常住人口12656.8万人,占全国人口总量的8.97%,常住人口数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位;广东户籍人口10049.7万人,增加102.8万人,增长1.03%,成为全国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时达到过亿体量的省份。2022年,全省出生105.2万人,出生率8.30‰,死亡63.0万人,死亡率4.97‰;自然增长42.2万人,自然增长率3.33‰。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9465.4万人、居住在乡村3191.4万人;城镇人口比例74.79%,同比上升0.16个百分点。

广东省有3000多万海外侨胞,占全国海外侨胞人数一半以上,分布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在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柬埔寨,欧美的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德国,南美洲的秘鲁、巴拿马、巴西、委内瑞拉,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非洲的毛里求斯、马达加斯加、南非等国家和地区。省内有10.17万归侨、3000多万侨眷,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潮汕平原和梅州等侨乡地区以及23个华侨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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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湖北省人口

湖北省人口

截至2022年末,湖北省常住人口5844万人,其中,城镇3779万人,乡村206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4.67%。全年出生人口35.5万人,出生率为6.08‰;死亡人口47.2万人,死亡率为8.0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01‰。

湖北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现有55个少数民族,据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少数民族常住人口277.10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8%。万人以上主要有土家族、苗族、回族、侗族、满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和彝族,其中土家族228.58万人、苗族21.4万人、回族7.64万人、侗族6.27万人。有1个自治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个自治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以及12个民族乡(镇)、37个民族村(社区)。民族地区“一州两县”区域面积2.95万平方千米,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6。湖北少数民族人口呈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格局,除土家族、苗族、侗族主要聚居在民族自治地方外,其余少数民族散居在全省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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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河南省人口

河南省人口

河南省人口数量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河南省的常住人口为9936551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402356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341952人,增长5.68%。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1782693户,集体户1442292户,家庭户人口为90744073人,集体户人口为862144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6人。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5078554人,占55.4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4286965人,占44.5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8858787人,乡村人口减少1352320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91个百分点。

2022年末,河南全省常住人口9872万人,比2021年末减少11万人。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4955万人,占50.19%;女性4917万人,占49.81%;性别比为100.77。2022年全省出生人口73.3万人,出生率为7.42‰;死亡人口74.1万人,死亡率为7.50‰;自然增长人口-0.8万人,自然增长率为-0.08‰,62年来(自1961年开始)首次出现负增长。2022年末,全省城镇常住人口5633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239万人,城镇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57.07%。

河南的人口

年度常住人口家庭户数平均每家庭户人口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城镇人口城市化率
20229872万人5633万人57.07%
20219883万人5579万人56.45%
20209937万人3178万户2.86人1.16%5507万人55.43%
20159480万人2770万户3.4人4441万人46.85%
20109402万人2592万户3.47人1.2%
20059371万人2732万户3.42人1.18%2872万人30.65%
20009256万人2479万户3.7人1.22%2147万人23.2%

河南省民族构成

河南省56个民族成份齐全,少数民族分布呈大分散、小聚居的显著特征。全省少数民族占比较高的少数民族有回族、蒙古族、满族。全省有3个城市民族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1个民族乡(镇),少数民族10万人以上的省辖市4个(南阳、商丘、周口、郑州)。

截止2020年11月,河南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8210038人,占98.8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55481人,占1.1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314754人,增长5.72%;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7198人,增长2.41%。河南少数民族人口分布于全省158个县(市、区),呈大分散、小聚居的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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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山东省人口民族

山东省人口

2022年,山东省人口总量稳中略降。年末常住人口10162.79万人。其中,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7.86%,15-64岁人口占65.42%,65岁及以上人口占16.7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54%,比上年末提高0.60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68.22万人,出生率6.71‰;死亡人口77.67万人,死亡率7.64‰;人口自然增长率-0.93‰。

山东省民族

山东省56个民族齐全,主体民族为汉族,少数民族人口72.59万人(截至2010年11月1日),占山东省总人口的0.76%。其中,回族人口达到53.57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3.8%;朝鲜族、满族、蒙古族、苗族、彝族、壮族、土家族、佤族8个少数民族人口均超过5000人。济南、青岛、济宁、德州、泰安、菏泽、聊城的少数民族人口超过5万人。山东省少数民族分布相对集中。在过万人的少数民族中,回族分布以济南、德州、泰安、菏泽、聊城五市为主,共占山东省回族总数的67.67%;朝鲜族分布以青岛、威海、烟台三市为主,占山东省94.50%;满族中,青岛、济南、潍坊、威海、烟台五市占72.93%;蒙古族中,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淄博五市占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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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江西省人口

江西省人口

江西省人口数量

2019年末,江西省常住人口4666.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679.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4%,比上年末提高1.4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0.7%,比上年末提高0.9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58.6万人,出生率12.59‰,比上年下降0.84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8.1万人,死亡率6.03‰,下降0.03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6.56‰,下降0.81个千分点。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江西省的常住人口为4518.86万人。

常住人口总数

江西省常住人口总数为45188635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56747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21160人,增长1.39%。

户别人口

江西省共有家庭户14072847户,集体户719123户,家庭户人口为41329294人,集体户人口为385934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3人。

民族人口

江西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4969369人,占99.51%,是中国汉族人口比例最高的省份之一;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19266人,占0.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54305人,增长1.2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66855人,增长43.86%。

地区人口

江西省11个地级市中,常住人口超过350万以上的城市有7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有4个,全省人口分布总体仍然呈现“七大四小”格局,形成以南昌、九江、赣州、上饶、宜春等为中心城市。

全省人口性别构成

江西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3318533人,占总人口的51.60%;女性人口为21870102人,占总人口的48.4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6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0.84。

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江西省11个设区市中,总人口性别比高于全省的设区市有6个,低于全省的设区市有5个。

全省人口年龄构成

江西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922364人,占总人口的21.96%;15-59岁人口为27641490人,占总人口的61.17%;60岁及以上人口为7624781人,占总人口的16.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371021人,占总人口的11.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0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29个百分点。

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江西省11个设区市中,0-14岁人口比重高于全省的设区市有5个,低于全省的设区市有6个;15-59岁人口比重高于全省的设区市有5个,低于全省的设区市有6个;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于全省的设区市有7个,低于全省的设区市有4个;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于全省的设区市有7个,低于全省的设区市有4个。

受教育程度人口

江西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37589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4363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04244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433185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847人上升为1189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326人上升为1514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789人下降为3550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007人下降为27514人。

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江西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86年提高至9.70年。 江西省11个设区市中,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省的有5个,低于全省的有6个。

文盲人口

江西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7689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16830人,文盲率由3.13%下降为1.94%。

2021年,江西省常住人口4517.40万人,增量-1.46万人,出生人口37.7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63‰。

2022年末,江西省常住人口4527.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5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810.52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2.07%,比上年末提高0.61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32.5万人,出生率为7.19‰,比上年下降1.15个千分点;死亡人口31.4万人,死亡率为6.94‰,上升0.23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0.25‰,下降1.38个千分点。

江西省民族

江西省共有38个民族,主体民族为汉族,占总人口的99%以上。少数民族有回族、畲族、壮族、满族、苗族、瑶族、蒙古族、侗族、朝鲜族、土家族、布依族、白族、彝族、黎族、高山族、藏族、水族等37个。少数民族中畲族聚居;瑶族部分聚居;其他各少数民族均为散居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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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福建省人口

福建省人口

  • 人口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福建省常住人口为4154万人。

2022年末,福建省常住人口41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93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0.11%,比上年末提高0.41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为7.07‰,人口死亡率为6.52‰,自然增长率为0.55‰。年末户籍人口数为3961.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7万人。

  • 民族

福建省常住人口中,主体民族汉族为36097361人,占97.8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96855人,占2.1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962607人,增长5.7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16774人,增长37.37%。

少数民族中:畲族人口36.55万人,占福建省少数民族人口的45.87%,占全国畲族人口的51.58%,是全国畲族人口最多的省份;回族人口11.6万人,占福建省少数民族人口的14.56%;高山族人口423人,约为大陆高山族人口的10.55%,是大陆高山族人口较多的省份。福建省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区)19个,千人以上的乡(镇、街道)150个,有19个民族乡(其中:畲族乡18个,回族乡1个)和1个省级民族经济开发区(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567个少数民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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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安徽省人口

安徽省人口

安徽省属少数民族散居省份,55个少数民族成分俱全,其中回族、满族、畲族为安徽省世居少数民族,现有少数民族人口约50万人。其中,回族人口较多,约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3%,居全国第9位。少数民族人口呈“大分散、小聚居”状分布,沿淮淮北相对集中,沿江江南少而分散,各市、县(市、区)均有少数民族。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安徽省的常住人口为6102.72万人。

截至2022年底,安徽省常住人口6127万人,比上年增加14万人,增长0.23%,同2020年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103万人相比,共增加24万人,年均增加1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2%。安徽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86万人,占总人口的60.1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41万人,占总人口的39.85%。同2021年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0.76个百分点。安徽省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为43.8万人,死亡人口为49.5万人,自然增长人口为-5.7万人。出生率为7.16‰,死亡率为8.09‰,自然增长率为-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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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浙江省人口

浙江省人口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浙江省的常住人口为6456.7588万人

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各市人口

地区人口数比重
2020年2010年
全 省64567588100.00100.00
杭州市1193601018.4915.99
宁波市940428314.5713.97
温州市957290314.8316.76
嘉兴市54008688.368.27
湖州市33675795.225.32
绍兴市52709778.169.03
金华市705068310.929.85
衢州市22761843.533.90
舟山市11578171.792.06
台州市662288810.2610.97
丽水市25073963.883.89

截至2022年,浙江省常住人口为6577万人,与2021年末常住人口6540万人相比,增加37万人。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4826万人,农村人口为1751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73.4%,与2021年相比,上升0.7个百分点。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436万人,占总人口的52.2%;女性为3141万人,占总人口的47.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4。2022年全省出生人口为41.2万人,死亡人口为40.9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0.3万人。出生率为6.28‰,死亡率为6.24‰,自然增长率为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