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口
江西省人口数量
2019年末,江西省常住人口4666.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679.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4%,比上年末提高1.4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0.7%,比上年末提高0.9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58.6万人,出生率12.59‰,比上年下降0.84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8.1万人,死亡率6.03‰,下降0.03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6.56‰,下降0.81个千分点。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江西省的常住人口为4518.86万人。
常住人口总数
江西省常住人口总数为45188635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56747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21160人,增长1.39%。
户别人口
江西省共有家庭户14072847户,集体户719123户,家庭户人口为41329294人,集体户人口为385934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3人。
民族人口
江西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4969369人,占99.51%,是中国汉族人口比例最高的省份之一;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19266人,占0.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54305人,增长1.2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66855人,增长43.86%。
地区人口
江西省11个地级市中,常住人口超过350万以上的城市有7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有4个,全省人口分布总体仍然呈现“七大四小”格局,形成以南昌、九江、赣州、上饶、宜春等为中心城市。
全省人口性别构成
江西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3318533人,占总人口的51.60%;女性人口为21870102人,占总人口的48.4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6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0.84。
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江西省11个设区市中,总人口性别比高于全省的设区市有6个,低于全省的设区市有5个。
全省人口年龄构成
江西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922364人,占总人口的21.96%;15-59岁人口为27641490人,占总人口的61.17%;60岁及以上人口为7624781人,占总人口的16.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371021人,占总人口的11.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0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29个百分点。
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江西省11个设区市中,0-14岁人口比重高于全省的设区市有5个,低于全省的设区市有6个;15-59岁人口比重高于全省的设区市有5个,低于全省的设区市有6个;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于全省的设区市有7个,低于全省的设区市有4个;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于全省的设区市有7个,低于全省的设区市有4个。
受教育程度人口
江西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37589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4363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04244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433185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847人上升为1189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326人上升为1514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789人下降为3550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007人下降为27514人。
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江西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86年提高至9.70年。 江西省11个设区市中,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省的有5个,低于全省的有6个。
文盲人口
江西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7689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16830人,文盲率由3.13%下降为1.94%。
2021年,江西省常住人口4517.40万人,增量-1.46万人,出生人口37.7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63‰。
2022年末,江西省常住人口4527.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5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810.52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2.07%,比上年末提高0.61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32.5万人,出生率为7.19‰,比上年下降1.15个千分点;死亡人口31.4万人,死亡率为6.94‰,上升0.23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0.25‰,下降1.38个千分点。
江西省民族
江西省共有38个民族,主体民族为汉族,占总人口的99%以上。少数民族有回族、畲族、壮族、满族、苗族、瑶族、蒙古族、侗族、朝鲜族、土家族、布依族、白族、彝族、黎族、高山族、藏族、水族等37个。少数民族中畲族聚居;瑶族部分聚居;其他各少数民族均为散居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