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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江苏省人口

江苏省人口

人口数量

截至2021年末,江苏省常住人口8505.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1万人,增长0.3%。在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4316.2万人,女性人口4189.2万人;0-14岁人口1249.4万人,15-64岁人口5806.4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1449.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3.9%,比上年末提高0.5个百分点。

人口调查

2022年2月9日,江苏省统计局发布最新消息,根据2020年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9.32岁,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的76.63岁提高了2.69岁。

2022年2月9日,江苏省统计局发布最新消息,据全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经国家统计局核定,2021年末江苏常住人口总量为8505.4万人,较2020年末增加28.1万人,增长率为0.33%,低于2010-2020年年平均0.75%的增长水平,总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江苏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288.89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16.5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3.94%,与2020年末相比上升0.5个百分点。

民族构成

江苏省主体民族为汉族,占比99.5%。有少数民族人口70多万,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其中常住人口384926人,占江苏省总人口的0.5%。其中超过万人的有10个(蒙古族,回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满族,侗族,土家族,水族);100人以下的有15个少数民族。三是回民占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较大,占34%。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是南京市,有9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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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上海市人口

上海市人口

上海市历年常住人口

年度1930194919591969197819902000201020202021
人口(万人)3155031028109411041334160923032487.092489.43

第七次人口普查,上海市常住人口为24870895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301919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851699人,增长8.0%。平均每年增加185170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8%。上海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为10479652人,占比42.1%,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977000相比,十年共增加1502652人,增长16.7%。平均每年增加150265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6%。上海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209380人,占89.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61515人,占10.7%。

2022年末,上海市常住人口为2475.89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1469.63万人,外来常住人口1006.26万人。全年常住人口出生10.8万人,出生率为4.35‰;死亡14.8万人,死亡率为5.96‰;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1‰;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07.81。全市户籍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3.18岁。其中,男性80.84岁,女性85.6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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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人口

黑龙江省人口

截至2022年末,黑龙江省人口出生率为3.34‰,死亡率为9.0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5‰。年末常住总人口3099万人,比上年减少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52万人,乡村人口104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2%,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0—14岁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9.3%,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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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吉林省人口

吉林省人口

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公布,吉林省总人口为2407.35万人。

截至2021年底,吉林省总人口为2375.3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05.15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3.36%,比上年末提高0.72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1.22万人,出生率为4.70‰;死亡人口19.29万人,死亡率为8.08‰;自然增长率为-3.38‰。人口性别比为100.25(以女性为100)。

吉林省是多民族省份,除了汉族外,有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回族和锡伯族等5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18.57万人,占总人口的7.96%。其中,朝鲜族1040167人,满族866365人,蒙古族145039人,回族118799人,锡伯族3113人。除了以上5个少数民族,其他少数民族人口12222人,人口最少的是独龙族,只有1人。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回族、锡伯族为世居民族。吉林省内朝鲜族主要分布在东部的延边州、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等地,蒙古族和锡伯族主要分布在西部的白城市和松原市,满族和回族以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四平市、辽源市居多。吉林省有4个民族自治地方,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人口103.40万人,占吉林省少数民族人口的47.31%,占民族自治地方总人口的30.18%。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115.17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2.70%,占散居地区总人口的4.8%。吉林省还设有33个民族乡(镇)和1个享受民族乡待遇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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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辽宁省人口

辽宁省人口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辽宁省的常住人口为4259.1407万人。

截至2022年底,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常住人口419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06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73.00%;乡村人口1133万人,占27.00%。全年出生人口17.2万人,出生率为4.08‰;死亡人口38.1万人,死亡率为9.04‰;人口自然增长率[20]为-4.96‰。年末0~15岁(含不满16周岁)人口4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1.25%;16~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2567万人,占61.16%;60周岁及以上人口1158万人,占27.59%。

辽宁省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之一,除汉族以外, 还有满族、蒙古族、回族、朝鲜族、锡伯族等51个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670万人,占辽宁省总人口的16.02%。少数民族人口绝对数列中国第五位;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比例,居第十位。

辽宁省有8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其中6个满族自治县(新宾、岫岩、清原、本溪、桓仁、宽甸)、2个蒙古族自治县(喀左、阜新)。还有2个在省内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的市(凤城、北镇市)。8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土地面积为3.43万平方千米,占辽宁省总面积的23.3%;少数民族人口174万人,占自治县总人口54.3%,占辽宁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26%。辽宁省有77个民族乡,主要分布在葫芦岛市绥中县、兴城市,铁岭市西丰县、开原市,锦州市义县等地。在辽宁省的民族乡中有912个行政村,总面积为9911平方千米,总人口为12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69.97万人,占总人口的5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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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内蒙古自治区的常住人口为24049155人。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4706321人相比,减少657166人,减少2.66%,年平均增长率为-0.27%。其中汉族人口为18935537人,占78.74%;蒙古族人口为4247815人,占17.66%;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865803人,占3.6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715150人,减少3.64%;蒙古族人口增加21722人,增长0.5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6262人,增长4.37%。

截至2022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2401.17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1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47.20万人,乡村人口753.9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8.60%,比上年末提高0.39个百分点。男性人口1224.74万人,女性人口1176.4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3.40万人,出生率为5.58‰;死亡人口18.80万人,死亡率为7.83‰。

内蒙古自治区生活着除珞巴族以外的蒙古族、汉族、满族、回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壮族、锡伯族、土家族、东乡族、苗族等55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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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山西省人口

山西省人口

截至2022年末,山西省常住人口为3481.35万人,比上年增加0.88万人,增长0.03%。2022年末,山西省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23.51万人,比上年减少1.13万人;出生率为6.75‰,比上年下降0.31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6.91万人,比上年增加1.37万人;死亡率为7.73‰,比上年上升0.4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8‰,比上年下降0.72个千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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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河北省人口

河北省人口

河北省人口数量

截至2022年末,河北省常住总人口742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57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1.65%,比上年末提高0.51个百分点。出生人口45.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09‰;死亡人口58.0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8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71‰,比上年下降1.28个千分点。

河北省民族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河北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1389092人,占95.6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221143人,占4.3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527759人,增长3.6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28266人,增长7.63%。河北省主体民族为汉族,少数民族有满、回、蒙、壮、朝鲜、苗、土家等5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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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天津市人口

天津市人口

天津是一个多民族散居、杂居的沿海城市。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3422528人,占96.8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43481人,占3.20%。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815252人,增长6.47%

2022年末,天津市常住人口总量136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160万人,乡村常住人口203万人。城镇化率为85.11%,比上年末提高0.2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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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北京市人口

北京市人口

北京市人口普查

  •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常住人口2020年11月1日零时,北京市常住人口为2189.3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1961.2万人相比,十年增加228.1万人,平均每年增加22.8万人,年平均增长1.1%。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3.8%下降2.7个百分点。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口为841.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8.5%。与2010年相比,增加137.3万人,增长19.5%,年平均增长1.8%,在常住人口中的比重上升2.6个百分点。

户别人口北京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8230792户,集体户907136户,家庭户人口为19014338人,集体户人口为287875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45人相比,减少0.14人。

民族人口北京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0845166人,占95.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47929人,占4.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034012人,增长10.8%,年平均增长1%;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46715人,增长30.8%,年平均增长2.7%。

常住人口性别构成北京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195390人,占51.1%;女性人口为10697705人,占48.9%。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2.1。 

常住人口年龄构成北京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591507人,占11.9%;15~59岁人口为15002998人,占68.5%;60岁及以上人口为4298590人,占19.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912060人,占13.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6个百分点。 [88]

  • 2022年末

2022年末,北京市常住人口[3]2184.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912.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87.6%;常住外来人口825.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37.8%。常住人口出生率为5.67‰,死亡率为5.72‰,自然增长率为-0.05‰。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全年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4.7%,运行在年度调控目标内。

北京市老龄事业

北京市户籍居民平均期望寿命

2021年9月6日,北京市老龄协会正式发布了《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0)》。2020年,北京市户籍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为82.43岁,北京市百岁老年人已达1438人。

2016~2020年,8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逐年增加,从59.5万上升到63.3万,增加3.8万人。2016~2020年,百岁老年人逐年增加,由751人上升到1438人,增加687人;其中,女性百岁老年人总量高于男性,且逐年增长。2020年,北京市户籍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为82.43岁。